法律
机器人是人吗? 豆瓣
Robots are people too?
作者: [美]约翰·弗兰克·韦弗 译者: 刘海安 / 徐铁英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8 - 8
人工智能概念在猝不及防的AlphaGo事件中家喻户晓,手机助手Siri已经能够进行语音交流,完成很多工作。无人驾驶汽车已经在全球各地实地测试。随着人工智能成为愈加无法逃避的现实,它将促使我们改变生存世界的假设,颠覆我们对生活秩序的认知。无人驾驶汽车、机器人保姆、机器人管家、人工智能外科手术医生……越来越多的人工智能机器人走进我们的生活,法律、政策与伦理如何规范?
霍金说:“由于生物学意义上的限制,人类无法赶上技术的发展速度。人类无法与机器竞争,并会被取代。全人工智能的发展可能导致人类的终结。”机器人的崛起,法律将如何应对?在《机器人是人吗?》一书中,美国律师约翰•弗兰克•韦弗探讨了这个引人入胜的新故事的法律层面,从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事故时的具体法律问题,到正在向法律本身提出挑战的基本问题。”
早期近代中国的契约与产权 豆瓣
Contract and Property in Early Modern China
作者: 曾小萍 / 欧中坦 译者: 李超 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2011
契约在早期近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般被认为仅仅处于次要地位。而本书所要展示的,则是契约在这一时期各种日常人际关系与交易构建中所发挥的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当下学者而言,契约对日常经济活动中诸多细节所留下的记录具有重大价值。
本书的文章对清代以及民国时期的经济和法律制度,特别是与契约和财产紧密相关的那些领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并就这些制度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如何运转有清晰的阐述。汲取对古老文档资料的新近研究成果,契约嵌入中国社会与经济生活,并在商品化的扩散中发挥了作用。其中,有两篇文章的命题涉及广泛:一篇是曾小萍力证强大的财产权利存在着一个独特的中国传统;另一篇是欧中坦结合美国法学知识,针对中国比较研究框架的有效性所进行的分析。
奥斯曼帝国民法典 豆瓣
译者: 王永宝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8 - 5
民法典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发展中理性规则的集中反映,是由其凝结着充分法理而表现出来的法律智慧、法治精神。《奥斯曼帝国民法典》既是伊斯兰法学千百年发展而来的经典,亦是伊斯兰法各个时代实践法律的经验总结。因而现代伊斯兰国家的民法,均在普遍程度上受到了这部法典的影响,也可以说皆以其为蓝本而制定。因此,本书是伊斯兰法律文明的一部范本,在一定意义上堪比大陆法系法德民法典。
《奥斯曼帝国民法典》,是公元1869年,奥斯曼帝国素丹阿卜杜勒·阿齐兹一世敕令成立民法典编纂委员会,并由时任司法部长艾哈迈德·骄德·帕夏领导该委员中的其他6名权威伊斯兰法学家,历时7年编慕完成。该《法典》以哈奈斐法学派理论为基础,兼容其他各法学派的观点、学说,其内容包括一编序言和16编正文,共计1851条;其中,序言含100条,构成伊斯兰法律法规综合性和稳定性的原理和通则,而16编正文则分别涉及买卖、租赁、担保、转债、抵押、信托等实体法,以及与民商交易,民事侵权行为、民事权利诉讼等相关的程序法。此外,该《法典》也是指导民事诉讼和审判程序的基本法,并涉猎仲裁规则。总体而言,该《法典》是了解伊斯兰法律体系的原理性读物。
知情权的兴起 豆瓣
The rise of the right to know: politics and the culture of transparency, 1945-1975
作者: [美]迈克尔·舒德森 译者: 郑一卉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 - 3
美国的国父们并未支持人民的知情权,并未支持政府信息公开、医生向患者坦陈病情、商品标签讲述商品实情、公布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这些事是在我们的时代才出现的。“透明”这一观念兴起于20世纪50-70年代(远在互联网诞生以前)。它是一些锐意改革的政治家、记者、“看门狗”团体和一些社会运动培育出的果实,高等教育的迅猛发展、高等教育机构对批判的倡导为它提供了养分。
在本书中,作者探讨了《信息自由法》的颁布、超市商品商标改革、国会立法“阳光”改革、“环境影响评测报告”制度的建立、无党派性和分析性新闻报道的增多等有助于开启信息公开实践的个案,并指出,它们让“知情权”进入了政治生活并改变了传统的代议制民主制度——对政党和选举的关注减少、公民参与政治的方式增多、政府受到全年不断的监督、政治与社会以及公与私之间的界限变模糊。“知情权”的兴起标志着民主自治进入了新时代。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 豆瓣
作者: 徐国栋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 1
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是人类历史上影响仅次于《圣经》的书,它奠定了近代以来所有民法教科书和民法典的基本问题域,汇集了较合理的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被誉为“西方文化的基础设施”。自538年该书问世以来,西方世界不断有人为它做评注,哈佛大学图书馆现存73种,作者们在评注古法的过程中塑造了现代西方法制。本书是中文世界的第一部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作者从1988年开始就以优士丁尼《法学阶梯》作为其罗马私法课程的教材。20多年教这本书的经验,累积成他自己的《法学阶梯评注》。该书写作中汲取了许多西文的《法学阶梯评注》的成果。该书也是国内第一部对西方古典著作进行评注的作品。
自然法与财产权理论 豆瓣
Natural Law and the Theory of Property Grotius to Hume
作者: 斯蒂芬·巴克勒(Stephen Buckle) 译者: 周清林 出版社: 法律出版社 2014 - 7
本书以财产为切入点,讨论了自然法在格劳秀斯、普芬道夫、洛克、哈奇森和休谟之间的传承。该著作将休谟纳入这一传统,本身就是创新之处,因而颠覆了休谟在我们心中的怀疑主义形象。作者以财产权为视角,不但详细阐述了财产权的近代缘起,更主要的是透过这一主题,详尽无遗地讨论了自然法的内在演进、奴隶制废弃的观念争论和由此而来的政治经济学的诞生以及哲人们模仿自然科学意图从人性中构建严谨的社会科学体系,尤其是道德科学体系的尝试。因此,该著作对政治学、历史学、古典经济学和法学等的研究都有极大的借鉴作用,作者在该书中采纳的梳理方法和论证思路也值得我们严肃对待。
司法语言学 豆瓣
Forensic Linguistics An Introduction to Language, Crime and the Law
作者: AO ER SEN 出版社: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1
《司法语言学:语言、犯罪与法律》作为作者丰富实践经验和深厚学术底蕴之结晶,详细阐述了法律语言领域的基础概念和研究方法,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的概要。值得一提的是,《司法语言学:语言、犯罪与法律》重点介绍了司法语言学在罪案调查和法庭临讯等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作用和帮助,介绍了语言学家如何深入文字背后,分析各种线索,如果从语言角度入手科学的解读各种重要的案例文本。作者特别引用了一些大众熟悉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增强了《司法语言学:语言、犯罪与法律》的实用性和可读性。
欧洲死刑史:1200—1700 豆瓣
Verbrecher, Opfer, Heilige: Eine Geschichte des Tötens 1200-1700
作者: [德]彼得·舒斯特 译者: 朱谅谅 出版社: 中信出版集团/楚尘文化 2018 - 9
一部圣徒、罪犯、受害者的故事。
1.精选欧洲1200—1700年年间的市政记录、刽子手日记、旁观者回忆录等珍贵史料,带读者回到第一死刑行刑现场,领略“刽子手的黄金时代”“女巫迫害潮”“被折磨而神圣的躯体”等死刑史现象。
2.集中展现超乎我们想象的欧洲死刑判死罪名:偷盗、抢劫、通奸、乱伦、亵渎神灵、兽奸、嫖娼、未婚生子、女巫身份、同性恋、妓女身份、助巫、叛教、质疑教会、亵渎上帝、破坏城邦和平……
3.历数丰富残酷、令人咂舌的酷刑:火刑、钳烫、绞刑、浸河、活埋、轮刑、锤砸、焚尸刑、车裂、四马分尸、六马分尸、八马分尸、分解四肢、剑刑、鞭尸、毁尸……
4.处死犹太人时必须有两只狗、死刑犯必须向上帝忏悔等公共表演秀式的行刑仪式和规范,使得欧洲社会道德、伦理价值、法治设定要素等在死刑刑罚中找到根源。
5.审视个人在宗教力量和国家机器下的极端命运,深层次揭示13世纪至17世纪末,欧洲社会如何评判、看待人的存在和价值。
民法学说百年史 豆瓣
作者: [日]加藤雅信 主编 译者: 牟宪魁等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7
本书是日本民法学界为纪念民法施行100年而共同编写的第一部民法学说总览,分为序章日本民法百年史,第1章民法总则,第2章物权,第3章担保物权,第4章债权总论,第5章契约,第6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与侵权行为,第7章亲属与继承,并在书末附有民法学教科书与体系书目录,以及民法发展史年谱。全书内容浩瀚,通过解说和评析近两百部(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杰出著作和论文,回顾了过去一百年里日本民法学发展的历史,并折射出同属儒家文化圈的日本在移植欧陆民法之后的思想碰撞和文化创新。
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 Eggplant.place 豆瓣
Geographic Profiling
作者: [美] 迪·金·罗斯姆 译者: 李玫瑾 出版社: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7 - 4
《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对犯罪人在犯罪前后的空间行为及心理现象,尤其是一些心理潜规则做了有意义的探讨与介绍。诸如,“犯罪最近与最小努力原则”;“犯罪舒适原则”;“犯罪距离消减现象”;“犯罪缓冲区现象”等。同时,还介绍了进行地理学心理画像的基本理论根据,即犯罪日常活动理论、犯罪理性抉择理论及犯罪风格理论等。
疑狱集·折狱龟鉴校释 豆瓣
作者: [五代]和凝 / [南宋]郑克 出版社: 复旦大学出版社 1988 - 11
疑狱集:中国现存最早的案例选编。五代后晋和凝、和父子编著,共4卷 ,辑录了汉至五代的情节复杂 、争讼难决而最后获得了正确处理的案件,包括御史奏状、李崇还儿、丙吉辨影、黄霸戮乱、严遵壁听、赵和籍产、若水留狱、敏中密访等100例 。对各案例逐一进行分析 ,对司法检验方面的经验也作了详细介绍 。流行的刊本除收有原来的和氏4卷外 ,还收有明代张景所著《补疑狱集》6卷 ,清代金凤清又增辑疑案30例
折狱龟鉴:又名《决狱龟鉴》是南宋郑克所著。该书提出了“情迹论”,情指案情真相,迹指痕迹、物证,主张通过物证来推断案情真相。“情迹论”是物证理论出现的标志。 该书以《疑狱集》的全部案例为基础,逐条增补,合共276条,395例,分为释冤(上、下)、辨诬、鞫情、议罪、宥过、惩恶、察奸、核奸、擿奸、察慝、证慝、钩慝、察盗、迹盗、谲盗、察贼、迹贼、谲贼、严明、矜谨等20类。前 6类是全书的正篇,其余有关奸、慝、盗、贼的12类属于副篇,分论惩恶的各个方面;最后两类带有结论性质。编者通过对各个案例的分析和评论,就历史上有关决疑断狱和司法检验的各种经验教训,作了言简意赅的介绍。
法律人类学的困境 豆瓣
作者: 王伟臣 出版社: 商务印书馆 2013
1955年,英国人类学家格卢克曼在他的首部法律民族志中认为,非洲本土习惯法与西方法律相比共性大于差异。但是美国人类学家博安南却提出相反观点,认为非洲习惯法与英美法相比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他强调要从当地人的视角来理解当地人的法律,主张放弃英美法律范畴,大量使用当地人自用的术语。因而双方为此进行了长达几十年的激烈争论。
双方争论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同地域和民族是否具有相同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能否使用西方的法律范畴比如概念、原则、体系、法学理论来描述和分析非西方的法律制度?能否对不同的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使用何种语言进行比较?使用西方法律范畴进行研究,能否体现出当地法律的特殊性?这些问题正是法律人类学一个世纪以来不断面对、至今仍未解决的困境之所在。
中世纪晚期英国法中的最高权威 豆瓣
作者: [英]诺曼·多恩 译者: 杨尚东 出版社: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18 - 5
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是人类法律现象中的奇特景观,一览其复杂的历史进程以及令状、契约、习惯交织的法律体系,简直令人望而生畏。若不是长期的研习和充分的文献储备,想对这一领域发表真知灼见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作者诺曼·多恩却并未畏惧问题的艰深,他以其广博的历史知识和概念分析能力试图向读者展示了一幅中世纪晚期法律权威基础的理论和实践图景。作者提出了两条看似对立的角度来审视法律的权威基础的内在张力。其中一条思路与现代实证主义法学相呼应,而另一条思路以自然法学传统为参照。当然,这并不是说中世纪的英国普通法传统的理论与实践就已经存在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的明确主张,而是这些要素同时共存于其中,并构成有趣的理论张力。本文的写作思路也是沿着这种张力展开,*章和第二章基本上在处理与实证主义相关的要素,而后面的章节则触及自然法理论、道德要素和理性要素在普通法中的意义和作用。
法律史的视界 豆瓣
作者: 梁治平 出版社: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3 - 1
本书由梁治平将其近三十年学术生涯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编为自选集。书分为两卷:《法律何为》与《法律史的视界》,一卷侧重于当下的法律与社会,另一卷偏重于法的历史和理论。梁治平先生一向立足于“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的法律文化观,拒绝套用流行的历史分期和法律分类去撰写历史,更反对对历史作教条式的裁断,而是将法律现象置于更广阔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去理解。《法律史的视界》一书通过对自古罗马以来的中西方古代法律史和法律传统的细致研究,分析、探讨存在于古代法律制度背后的思想观念和文化传统,并在梳理这些观念和文化的同时,反思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
魔鬼的律师 豆瓣
作者: [美] 弗雷泽 译者: 阎云祥 / 龚小夏 出版社: 东方出版社 1988 - 8
魔鬼的律师:为迷信辩护,ISBN:9787506000543,作者:(英)J.G.弗雷泽(Jamer George Frazer)著;阎云祥,龚小夏译
中国永佃制度研究 豆瓣
作者: 刘克祥 出版社: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17 - 6
本书作为首部研究中国永佃制度的大型专著,采用经济学与历史学相结合的方法,从纵的方面,就其发生、发展和演变、衰亡的全过程,勾画出一个较为清晰的轮廓;从横的方面,就其形成途径和不同类型、流行分布和地域特点,永佃权的权利习惯和性质,永佃制下的主佃关系和地租剥削,租权、佃权的市场买卖和地权债权化,以及永佃制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作用等,作一断面解剖和综合分析。
契纸千年 豆瓣
作者: 王旭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 - 1
《契纸千年:中国传统契约的形式与演变》是有关中国传统契约形式的实证研究专著。《契纸千年:中国传统契约的形式与演变》内容以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吐鲁番、敦煌、徽州、以及清水江等地区发现的传统契约文书为基础展开,作者考察了从南北朝至清代为止的传统契约形制问题,从时间跨度看,几近千六百年。在这个长时段中,中国传统契约完成了自己表现形式的第二次变迁,即纸质契约的演化,《契纸千年:中国传统契约的形式与演变》称为契纸的沿革。